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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七众弟子:教团中出家与在家的七众弟子:比丘、比丘尼、沙弥、沙弥尼、式叉摩那、优婆塞、优婆夷。

2、比丘: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子。僧团五众之一、七众之一。据《大智度论》卷三载,比丘的语义有五种,即:乞士(行乞食,以清净自活者);破烦恼;出家人;净持戒;怖魔。其中,破恶(破烦恼)、怖魔、乞士,称为比丘三义。

3、比丘尼:出家受具足戒的女子。僧团五众之一、七众之一。比丘尼除六情之饥,断贪染欲,以善法薰修,所以称为除女、薰女。

4、沙弥:乃止恶行慈,觅求圆寂的意思。为五众之一、七众之一。在佛教僧团中,已受十戒,未受具足戒的出家男子称之。《摩诃僧只律》卷二十九,以年龄区别沙弥为三种:

驱乌沙弥:年龄在七岁至十三岁之间,已具有驱走晒谷场上乌鸟的能力。

应法沙弥:年龄在十四岁至十九岁之间,出家得度,依一定的仪式受持十戒。

名字沙弥:年龄已超过二十岁,然尚未受具足戒,仍为沙弥者。

以上三者合称三沙弥。

5、沙弥尼:初出家受持十戒而未受具足戒的女子,以其勤于策励成为比丘尼,故译称勤策女。为五众之一、七众之一。

6、优婆塞:意译近事、近事男、信士、信男、清信士。即在家亲近奉事三宝、受持五戒的男居士。为在家二众之一,与优婆夷同是在家的信仰佛法者。

7、优婆夷:意译清信女、近事女、信女。即亲近三宝,受持三皈五戒,施行善法的女众。为在家二众之一。

8、沙门:意译净志、勤息禅院熏,为出家者的总称,通内、外二道。亦即剃除须发,止息诸恶,善调身心,勤行诸善,期以行趣涅盘的出家修道者。

9、僧伽:略称为僧,意译为和、众,乃和合的意思,故又称为和合众、和合僧、海众。又华梵并举,合称为”僧侣”,为三宝之一。即指信受如来教法,奉行其道,而入圣得果者。或指信受佛法,修行佛道的团体。

10、法名:为皈依佛教者所特取的名字。又作法号、法讳、戒名。如僧侣在剃度仪式举行后,由师父另取的名字;又如在家信众于皈依、受戒或葬仪时,师父即授给法名。

11、三师七证

三师与七证师的并称。指僧尼受具足戒时,戒场必须具足的戒师人数。又称十师、十僧。

三师是:得戒和尚:指正授戒律的和尚。乃比丘得戒的根本及其归投处,故必至诚三请之。凡担任戒和尚者,其戒腊须在十年以上,并严守戒法,具足智慧禅院熏,堪能教授弟子。

羯摩和尚:即读羯磨文的阿闍梨,主持白四羯磨授戒仪式。羯磨师为诸比丘受戒的正缘,若无羯磨师秉承圣法,则法界善法无从生起。担任此职者,其戒腊须在五年以上。

教授和尚:即教授威仪作法,为众人引导开解者。其戒腊亦须在五年以上。

七证师则是证明受戒的莅会比丘。凡此十师均须于受戒前恭请之。

12、国师:我国历代帝王对学德兼备,可为一国师表的高僧所加的封号。含有一国民众之师、帝王之师等意,如南阳慧忠国师、清凉澄观国师、无业大达国师、玉琳国师等。

13、祖师:指开创一宗一派者(开祖),或传承其教法者(列祖)。

开祖有宗祖、派祖之别。例如一般尊称菩提达摩为禅宗的宗祖,临济义玄、洞山良价则分别为临济宗、曹洞宗之派祖。

14、开山:本指开山建寺而言,因古代寺院多建于山谷幽静处,故称开山。寺院第一代住持亦以开山尊称之。此外,宗派的创始者也称为开山。

15、上座:指法腊高而具德望的僧尼。又称长老、首座。

16、大士:菩萨的美称。如:观音大士、傅大士等。

17、大德:敬称词。在印度,是对佛菩萨或高僧的敬称。于诸部律中,凡指比丘众,称”大德僧”。在我国隋唐时代,凡从事译经事业者,特称大德。此外,统领僧尼的僧官,也称大德。近代以来,”大德”一词已广泛的被使用,凡是有德有行的人,不论出家、在家,都以”大德”尊称之;或是不限于具足德行与否,也称之为大德。因此”大德”一词成为佛教界一般性的礼称。

18、功德主:指施主。即供养佛、法、僧三宝的施主、檀越。在佛门中,布施净财者为功德主,发心作务或热心接引他人入佛门,使佛教蓬勃发展者,亦可称为功德主。

19、檀那:意译布施,即给与、施舍的意思。中国、日本又将檀那、檀越引申为施主之称,即施与僧众衣食,或出资举行法会等的信众。

20、长者:为家主、居士之意。一般则通称富豪或年高德劭者为长者。

21、净人:在寺院中,未行剃染而服种种净业作务者。

22、学僧:又称学问僧,其义有二:指研究佛教的僧侣;指有学问的僧侣。

23、学人:泛称学习佛法者。禅林中则指修禅者。又称学道人。一般学佛者自称学人,乃自谦尚须学习的意思。

24、新戒:指新近受戒的僧众。又如参加在家戒会,初受五戒、菩萨戒的戒子,亦称新戒。

25、纠察:于寺院中,负责维持秩序,使一切行仪如法者。

26、香灯:在寺庙中职司佛殿的焚香、燃灯等工作者,称为香灯。

27、引礼:于法会或戒会时,引导大众如法进行一切行仪礼节,使不违犯者。

28、行堂:佛教丛林中,每日用斋时,为大众添饭菜、茶水者,称为行堂。

29、典座:丛林中负责大众斋粥的职称。典座职掌大众的斋粥,一切供养务须净洁,物料调配适当,节用爱惜。

30、书记:一般又称外史、外记,负责掌管文书、书写寺院来往信件及法会中祈祷之词语等。住持专柄大法,对文字之事较无暇亲自处理,因此设立书记一职,以掌管寺院的书疏。

31、陪堂:禅院中,陪伴客僧在僧堂的外堂受食,称为陪堂。律制仪轨中,头单戒师为开堂,二单为陪堂。陪堂的职责为协助开堂训导众戒子受戒的仪规。

32、维那:又作都维那。在古代丛林,维那是寺院中的纲领职事,掌理众僧的进退威仪,非但要佛门的规矩熟,而且要喉咙好,资格老,正如戏台上挂头牌的角色,一切的节目都要靠他安排。今日寺院的维那,则仅于举行法会、课诵时,担任众僧的先导,掌理举唱、回向等。

33、侍者:僧职名称之一,指随侍师父、长老之侧,听从其令,予以服侍者。在丛林职位中,侍者通常由利根的沙弥或下腊的比丘任之。其与长老(或师父,或住持)的关系最为密切,除处理杂事外,朝夕既听其教诲,复观长老道德于前后,故特受长老重视,常被视为衣或法席的传承者。

34、当家:为都监、监院、监寺的俗称。须负责应对官吏、参辞谢贺、吉凶庆吊、探访施主、借贷往还、筹计一寺岁用、备办米麦酱醋等,乃至营办年节各大斋会等事务。

35、开堂:指新任命的住持入院时,开法堂宣说大法,这是寺院的重要行事。”开堂和尚”的略称,为我国传戒法会中重要职事之一,有关戒子的受戒仪规、生活礼仪规矩等,都是由开堂和尚教导。

36、老参:长期于禅林中参禅办道者,或长期从事参禅修业者。又称为旧参、久参。

37、住持:原为久住护持佛法的意思,后指掌管一寺的主僧。我国初时并未有住持之名,直至唐代百丈怀海始设住持之制,严传师法,奉其师为住持,尊称长老,后亦称”方丈”或”方丈和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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